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E1G*** | 2024-12-02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5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