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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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P25*** | 2024-10-13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