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H7A*** | 2024-09-29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