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AP7*** | 2024-08-11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粵AP7*** | 2024-07-13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