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S5M*** | 2024-07-30 |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 100 | 2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多少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