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陜A8Z*** | 2024-10-03 | 人行道不停車讓行的 | 1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