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瓊BDF*** | 2024-12-09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 | 100 | 未知 |
瓊BDF*** | 2024-06-28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