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PKN*** | 2024-12-12 |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 50 | 2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