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DDC*** | 2024-08-31 |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 200 | 6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