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貴BPQ*** | 2024-12-16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 | 100 | 3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