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瓊A0R*** | 2024-10-01 | 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下的 | 200 | 3 |
瓊A0R*** | 2024-07-16 | 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下的 | 2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