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A54*** | 2024-10-11 |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5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