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贛A0A*** | 2024-11-10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 15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