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NG2*** | 2024-07-26 | 機動車從匝道進入或駛離高速公路時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 100 | 未知 |
粵NG2*** | 2024-11-17 | 駕駛安全設施不全的機動車的 | 100 | 未知 |
粵NG2*** | 2024-12-25 | 公路客運車輛以外的載客汽車違反規定載貨的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