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JVH*** | 2024-12-10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粵JVH*** | 2024-10-20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