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EHF*** | 2024-07-16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 15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