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京NU1*** | 2024-11-08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川A49*** | 2024-11-17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川ax1*** | 2024-08-13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川ax1*** | 2024-11-01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川ax1*** | 2024-10-30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川A6G*** | 2024-11-16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川A1Z*** | 2024-09-12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多少次,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