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AK2*** | 2024-10-06 | 通過路口遇停止信號時,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的 | 150 | 2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