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貴C52*** | 2024-11-09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50 | 3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