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D80*** | 2024-09-08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200 | 6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