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瓊A53*** | 2024-09-16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