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DC8*** | 2024-11-19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