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貴DCY*** | 2024-12-03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50 | 3 |
貴DCY*** | 2024-08-16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50 | 3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