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AM8*** | 2024-08-08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50 | 2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