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C63*** | 2024-09-07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5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多少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