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CE3*** | 2024-08-30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 15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