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QWM*** | 2024-08-18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川QWM*** | 2024-10-30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多少次,就是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