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LXX*** | 2024-11-16 | 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xiàn)場或駕駛人雖在現(xiàn)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監(jiān)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xù)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jù):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xù)。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guī)則,別覺得可以規(guī)避抓拍,現(xiàn)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