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A16*** | 2024-12-15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鄂AP9*** | 2024-12-16 |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禁止停車標線指示的(僅限電子警察使用)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多少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