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DAF*** | 2024-09-13 | 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 200 | 1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