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吉B·K***9 | 2024-12-11 | 在施劃的停車泊位之外的人行道上停放、臨時停車的 | 200 | 未知 |
吉B·3***P | 2024-07-14 | 在施劃的停車泊位之外的人行道上停放、臨時停車的 | 2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是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