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H0V*** | 2024-11-23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5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