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吉A·S***C | 2024-07-16 | 在設在禁停標志、標線的地點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行人 | 200 | 未知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