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AR7*** | 2024-09-29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多少次,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