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吉F8E*** | 2024-07-28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50 | 3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