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A4C*** | 2024-11-28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