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CD5*** | 2024-08-15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閩C77*** | 2024-10-31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50 | 6 |
閩C34*** | 2024-07-02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閩CRX*** | 2024-12-20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50 | 6 |
閩CRX*** | 2024-10-26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50 | 6 |
閩CRX*** | 2024-12-09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50 | 6 |
閩C34*** | 2024-07-20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閩C34*** | 2024-12-26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閩CM0*** | 2024-08-17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50 | 6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