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吉B·V***0 | 2024-09-21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