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FJM*** | 2024-11-13 | 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停放,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發(fā)現“閃”了一下,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監(jiān)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fā)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xù)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fā)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別覺得可以規(guī)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