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DDP*** | 2024-07-01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50 | 3 |
閩DN5*** | 2024-08-09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50 | 3 |
閩DN5*** | 2024-12-16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50 | 3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