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D59*** | 2024-07-23 | 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 | 500 | 6 |
一般來說,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