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DL0*** | 2024-09-29 | 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 | 500 | 6 |
閩D·R***5 | 2024-12-21 | 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 | 50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