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吉A·1***9 | 2024-10-07 | 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未知 |
吉A·H***2 | 2024-08-11 | 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多少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