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AD0*** | 2024-12-25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閩AY3*** | 2024-10-18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閩AY3*** | 2024-10-30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多少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