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吉B·7***9 | 2024-12-17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多少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