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吉J·W***2 | 2024-11-19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200 | 未知 |
吉J·G***6 | 2024-12-17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 | 200 | 未知 |
吉JJ8*** | 2024-11-08 | 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 50 | 未知 |
吉AN6*** | 2024-10-31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未達10%且未造成后果的 | 未知 | 未知 |
吉AN6*** | 2024-07-10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未達10%且未造成后果的 | 未知 | 未知 |
吉G73*** | 2024-10-29 | 200 | 2 | |
吉G73*** | 2024-07-23 | 200 | 2 | |
吉G73*** | 2024-12-16 | 駕駛時使用手持電話的 | 200 | 2 |
吉G73*** | 2024-11-28 | 200 | 2 | |
吉G73*** | 2024-08-24 | 駕駛時使用手持電話的 | 200 | 2 |
吉G73*** | 2024-11-17 | 200 | 2 | |
吉G73*** | 2024-09-04 | 駕駛時使用手持電話的 | 200 | 2 |
吉G73*** | 2024-09-05 | 駕駛時使用手持電話的 | 200 | 2 |
吉G73*** | 2024-11-24 | 駕駛時使用手持電話的 | 200 | 2 |
吉G73*** | 2024-09-07 | 200 | 2 | |
吉G73*** | 2024-07-27 | 駕駛時使用手持電話的 | 200 | 2 |
吉G73*** | 2024-08-18 | 駕駛時使用手持電話的 | 200 | 2 |
吉G73*** | 2024-08-31 | 駕駛時使用手持電話的 | 200 | 2 |
吉G73*** | 2024-11-10 | 駕駛時使用手持電話的 | 200 | 2 |
吉G73*** | 2024-12-20 | 駕駛時使用手持電話的 | 200 | 2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