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吉J·N***6 | 2024-09-23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 | 200 | 未知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多少次,就是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