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CG9*** | 2024-09-26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5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