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蒙K·1***K | 2024-11-14 | 不按規定停車 | 50 | 未知 |
蒙C·B***8 | 2024-11-13 | 不按規定停車 | 50 | 未知 |
吉HBT*** | 2024-08-10 | 在設在禁停標志、標線的地點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吉HV3*** | 2024-08-19 | 在設在禁停標志、標線的地點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吉HV3*** | 2024-09-30 | 在設在禁停標志、標線的地點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吉HX8*** | 2024-08-26 | 在設在禁停標志、標線的地點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吉HX8*** | 2024-09-29 | 在設在禁停標志、標線的地點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吉HX8*** | 2024-10-17 | 在設在禁停標志、標線的地點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吉HX8*** | 2024-08-24 | 在設在禁停標志、標線的地點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吉HX8*** | 2024-07-07 | 在設在禁停標志、標線的地點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吉HX8*** | 2024-08-01 | 在設在禁停標志、標線的地點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吉HX8*** | 2024-11-05 | 在設在禁停標志、標線的地點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遼BQQ*** | 2024-09-20 | 駕駛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蒙CCS*** | 2024-11-20 | 不按規定停車 | 50 | 未知 |
蒙CCS*** | 2024-10-29 | 不按規定停車 | 50 | 未知 |
蒙CCS*** | 2024-11-29 | 不按規定停車 | 50 | 未知 |
蒙CCS*** | 2024-10-18 | 不按規定停車 | 50 | 未知 |
蒙CCS*** | 2024-12-24 | 不按規定停車 | 50 | 未知 |
蒙CCS*** | 2024-10-15 | 不按規定停車 | 50 | 未知 |
蒙CCS*** | 2024-07-24 | 不按規定停車 | 5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