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S5K*** | 2024-12-08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